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破壞草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規制是怎樣的?

破壞草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規制是怎樣的?

法律解析:非法占用草原並改變被占用草原用途,數量在20畝以上,或者非法占用草原並在三年內改變被占用草原用途,數量在10畝以上的,應當認定為相關法律規定的“數量較大”的情形。壹般會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違反土地管理規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改變所占用土地的用途,造成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三百四十二條之壹違反自然保護區管理法規,在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進行開墾、開發活動或者修建建築物,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上一篇:女人婚內出軌該坐牢嗎?
  • 下一篇:租車糾紛找哪個部門?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