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簽字蓋章等同於簽名。簽名就是在當事人的名字或者單位的名字上加蓋印章。其功能具有雙重保險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