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制定並公布的,以書面形式出現的法律,也稱為成文法。不成文法是法律效力被國家承認,但沒有成文形式的法律,指的是習慣法。
2.實體法和程序法:實體法是主要規定和確認權利義務或權力責任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程序法是主要規範和規範法律程序的法律,如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