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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貨車運輸危險品怎麽處罰?

法律解析:凡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可予以沒收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作業。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塗改、註銷等失效的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四)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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