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對欺詐的定義是由於他人的故意錯報,是行為人犯了認知錯誤而表示意誌的行為。對於欺詐行為,被欺詐方可以申請撤銷,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八條:當事人以欺詐手段,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