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機動車載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道路客運汽車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但按規定免費的兒童除外。客滿時,按規定免費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卡車車廂不允許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離開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搭載1至5名臨時工;貨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桿時,不得載人;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摩托車後座,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