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退三賠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提供虛假宣傳等欺騙消費者的商品或者服務,消費者支付商品或者服務費用的,經營者應當退還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款,並按照購買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款的三倍賠償消費者。以下是引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的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註:經營者明知是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嚴重健康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所受損失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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