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欠我朋友30萬。他報警並立案。

我欠我朋友30萬。他報警並立案。

法律分析:報警沒用。這是民事糾紛。如果法院判決還錢,但未能執行,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後法院可以要求公安簽署逮捕令。這個時候公安就會上門執法,有法可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六條對不服判決的上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不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自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 上一篇:普通勞動者有五險壹金嗎?
  • 下一篇:註:搜索結果僅供參考,不作為任何法律依據。謝謝妳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