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以小時和月確定最低工資標準,小時不低於1.1元人民幣,月不低於210元人民幣。
實行計件工資或者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必須合理折算,相應折算金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