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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秦到清法律形式的變化

1,代碼逐漸完善。秦朝開創了法治,韓和蕭何制定了九章。唐代有《大唐法》、《宋刑法》、《大明法》、《大清律例》。

2.中國皇帝廢除了肉刑,到了唐朝,這種刑罰逐漸穩定為斬首、勒死、流刑、遷徙、砸死五種刑罰。宋以後加了淩遲,對謀反和造反都不好。

3.清末開始參考西方法律,改革古代法律,逐步向近代化過渡。著名的人物是沈家本。

4.對謀反的懲罰越來越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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