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三條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政府采購項目必須進行招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或者限制供應商自由進入本地區、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
第六條政府采購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