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差別轟炸,即戰略轟炸,轟炸所有軍事目標或民用目標。
1937 165438+10月,日軍航空本部通過《航空部隊使用法》,其中第103條規定:“實施政治、戰略攻擊,屬於破壞重要地區的政治、經濟、工業等中央機關,重要的是直接攻擊公民,給人民造成極大恐怖,挫敗其意誌。”
這是人類戰爭史上第壹次明文規定戰爭中空襲可以直接針對平民和居民區街道,打破了戰爭倫理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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