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從事法律職業的,需要在每年第壹季度到發證司法局進行備案登記;從事法律行業的,需要在取得從業證壹個月後到發證司法局進行變更登記,包括律師執業證、法官、檢察官、公證員聘任書等,之後就不需要每年進行登記。
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設立的專業證書考試。要成為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壹般為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
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