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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做法律所允許的壹切事情的權利。

這是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所說的話。原文是法文,所以英文翻譯也不壹樣。以下是兩個常見的版本。

自由是做法律允許的任何事情的權利。

自由是做法律所允許的壹切事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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