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尋求法律援助:母親今年50歲,在壹家公司工作了20多年,但合同是壹年簽壹次。

尋求法律援助:母親今年50歲,在壹家公司工作了20多年,但合同是壹年簽壹次。

調整工作崗位,變更工作內容,屬於勞動合同的變更。勞動法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也就是說,妳媽的公司調整崗位,必須經過協商,勞動合同只有在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變更。否則,變更勞動合同是無效的法律行為。妳媽媽可以和單位協商,把情況說清楚。如果單位堅持原決定,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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