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釋123沒有相關規定。
原因應該是中國的婚姻自由。如果感情不合,可以離婚。既然選擇不離婚,繼續忍受對方的冷暴力(或軟暴力),那就是當事人自願的選擇,法律不應該介入。
如果對方有實際暴力行為,如毆打、虐待(限制人身自由、受凍、饑寒交迫)等。,可以提起刑事訴訟,也可以把離婚作為對方過錯的證據,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