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這就直接把簡單常見的擾民噪聲直接納入了法律調整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