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規範:法律術語。根據權利和義務的剛性,法律規範可以分為強制性規範和任意性規範。所謂任意規範,就是允許主體改變、選擇適用或排除適用規範。分為補充任意性規範和解釋任意性規範。也叫指導規則,是行為人可以根據規則決定是否作為的規則。其特點是主體有壹定的自我選擇空間。
強制性規範:法律規範根據權利義務的剛性可以分為強制性規範和任意性規範。所謂強制性規範,是指必須依法適用,不能以個人意誌改變或排除的規範。是行為主體必須按照行為的指令行動或不行動的規則。其特點是主體沒有自我選擇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