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醫患溝通不足,醫療糾紛增多,是醫患關系不和諧的重要因素。同時,醫學教育體系沒有給學生進行醫患溝通技能的強化訓練,使得醫生缺乏良好的溝通能力。
2.醫療過程中人文關懷的缺失加劇了醫患關系的不和諧。
3.影響醫患關系的直接原因是患者投訴和維權渠道不暢。
4.醫患之間缺乏信任是導致醫患矛盾的重要原因。
法律依據:
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第三條國家建立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活動,改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
在診療活動中,醫患雙方應當相互尊重,維護自身權益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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