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以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以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社會行為規範和相應規範性文件的總稱。法律有以下四個特點:1。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後才能形成的規範,所以法律具有國家意誌。2、法律是依靠國家強制力的保障來獲得普遍遵守的效果,所以法律具有強制性。3.法律是確定人們在社會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因此具有規範性。4、法律是明確的、普遍適用的規範,因此法律具有明確的開放性和普遍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法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上一篇:日照市民政局和東港區民政局的區別下一篇:入室盜竊如何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