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管轄權的確定:壹般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財產分割、債務分擔、子女撫養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離婚制度。,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