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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非外國人打交道

法律分析:我國政府將嚴厲打擊“三非”,與人民壹起維護國家穩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外國人在下列任何情況下都可能被驅逐出境:

(壹)被責令限期出境,未在限期內出境的;

(二)被拒絕入境的;

(三)非法居留和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驅逐出境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的其他境外人員,可以依法驅逐出境。

被驅逐者自被驅逐之日起壹至五年內不得入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對被拘留審查或者決定驅逐出境但不能立即執行的人,應當將其拘留在看守所或者遣返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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