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下列支付交易屬於大額支付交易:
(壹)法人、其他組織與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移支付;
(二)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存款、現金取款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和現金本票;
(三)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資金劃轉。
法律依據
第七條下列支付交易為大額支付交易:
(壹)法人、其他組織與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移支付;
(二)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存款、現金取款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和現金本票;
(三)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資金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