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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買賣合同法》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民法買賣合同》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文件的義務,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雙方約定的交付時間和地點、雙方承擔的風險、標的物的孳息的所有權。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適用的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當事人約定易貨、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參照適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買賣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用語及其效力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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