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資產重組的方式:1,收購兼並。在中國,M&A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的股權或資產,兼並其他企業,或者定向擴股兼並其他企業。本文所用的並購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相關者,主動向國外擴張。2.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壹種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有償股權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轉和控股股東收購。3.資產剝離和出售自有股份。資產剝離或出售自有股份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自己的壹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並從中獲取利益的行為。4.資產置換。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重要方式之壹。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呆滯資產,或者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三十八條股東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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