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費不予退還,向法院起訴應以收取培訓費是否合法、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有效協議的條款是否約定為依據,這已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確定。對於違法或無效的培訓費,當事人可以要求退還。
如果培訓課程不退款,妳應該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學生有選擇放棄學習的權利。培訓機構在合同中約定不可退費屬於“格式條款”和“霸王條款”。培訓機構和學員之間可以有協議,但協議不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學生或家長可提供繳費依據和書面材料協調退費事宜。
所謂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日常消費需要,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發生問題,與經營者發生糾紛而提出的書面或者口頭異議、抗議、索賠和要求解決問題的行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並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正常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