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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時可以查對方的銀行流水嗎?

起訴離婚可以查對方的銀行流水,如下:

1,離婚的時候,可以向法院申請對方流水的撤回。法院只會同意從起訴之日起收回銀行流水壹年,有的法院還會收回銀行流水半年或者兩年;

2.為防止對方惡意轉讓或變賣財產,從而損害其* * *及全部財產,法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割。會看資金流交易的細節。法官處理夫妻名下存款時。壹般以余額為準,請求法院調查對方銀行存款的申請壹般只查余額,除非明確請求法院調取對方銀行賬戶的交易明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124條

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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