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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最低50元。離婚訴訟屬於民事訴訟,需要支付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交通、住宿、生活費以及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的誤工費。其中,《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了案件受理費的交納標準,50元至300元交納壹筆。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八條* *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還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二。訴訟費交納辦法(二)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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