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溯及既往是法律的基本原則。法律之所以沒有溯及力,是因為只有頒布實施的法律才能指導人們的行為。如果該行為發生在新法實施前,則應按舊法調整;該行為發生在新法實施後的,適用新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八十四條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益而作出的特別規定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
第壹條因合同法實施後成立的合同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法實施前成立的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除本解釋另有規定外,適用當時的法律規定。當時沒有法律規定的,可以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