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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年檢有哪些法律規定?

汽車年檢有以下規定: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自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時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5年內載客汽車每年檢驗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四)摩托車每2年檢驗壹次,4年內1次;4年以上,壹年1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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