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詐騙罪的認定標準
(1)劃清保險詐騙罪與非犯罪行為的界限。關鍵在於騙保款的數額是否達到了較大數額。未達到較大數額的,可以按壹般違反保險法處理。如果達到數額較大,則構成保險詐騙罪。
(二)涉及相關犯罪的保險詐騙的認定。實施保險詐騙活動,故意以放火、殺人、傷害、傳播傳染病、虐待、遺棄等方法造成被保險人財產損失、死亡、殘疾、疾病,騙取保險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放火、保險詐騙、故意殺人、保險詐騙、故意傷害等罪處罰。4.保險詐騙罪的刑罰規定根據《刑法》第198條的規定,犯保險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65438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保險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