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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工傷不報領導有什麽責任?

法律分析:工傷申報有分級規定。隱瞞事故不報重大傷亡是違法犯罪行為,將受到法律管制。如果是輕傷事故或者重大傷亡事故,單位可以相應處理。職工的工傷未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屬於過錯或者侵害了工傷人員依法應當享有的工傷待遇權利的,由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者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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