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簽訂的聘用協議可以約定違約金嗎?

簽訂的聘用協議可以約定違約金嗎?

法律分析:簽訂的聘用協議不能隨便約定違約金。勞動合同中違約金的適用範圍只能適用於以下三種情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用人單位可以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為勞動者提供專業技術培訓,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同意保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商業秘密以及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就業務限制條款達成壹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限。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完成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在競業限制期內按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上一篇:魚塘溺水死亡賠償標準
  • 下一篇:清華高考分數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