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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應註意的問題

簽訂合同的註意事項如下:

1,對方基本信息是否正確。

2.合同的主要內容是否與事先約定壹致。

3.違約責任條款是否明確。

4、合同是否應有條款等。

根據2021實施的《民法典》第465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469條第1款和第2款規定,當事人可以以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合同是什麽意思?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壹致。合同的本質是壹種協議,合同的成立意味著各方同意並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465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469條: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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