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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簽訂離婚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協議不違反法律,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為離婚後或者法院訴訟的證據。但離婚協議書中關於離婚的約定,在辦理完離婚登記或法院調解判決離婚後,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還是夫妻。

離婚協議需要具備以下幾點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具體如下:

1.離婚是雙方意願的真實表達,沒有欺詐和脅迫;

2.雙方對夫妻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明確的約定;

3.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得損害第三者的利益;

4.離婚協議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辦理離婚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戶口本;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

5.兩張近期彩色免冠二寸單張照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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