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需要具備以下幾點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具體如下:
1.離婚是雙方意願的真實表達,沒有欺詐和脅迫;
2.雙方對夫妻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明確的約定;
3.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得損害第三者的利益;
4.離婚協議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辦理離婚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戶口本;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
5.兩張近期彩色免冠二寸單張照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