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有什麽犯罪記錄?

有什麽犯罪記錄?

法律分析:我犯了罪,受到了刑事處罰。前科是指最近壹次犯罪的事實和所受的處罰,常與前科連用,即以前曾因某種原因受過處罰。有犯罪記錄的人犯了新的罪行。如果他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要從重處罰。有壹定犯罪記錄的人不能擔任某些職務,如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中國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以上職務。有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不能視為有犯罪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應當依法懲處的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但是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壹百條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在入伍或者就業時受過刑事處罰的情況,不得隱瞞。

犯罪時不滿18歲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 上一篇:在我們的社會中,除了法律之外,還有道德和宗教規範來約束人們的行為。它們有什麽聯系和區別?
  • 下一篇:北大研究生報名學費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