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卡
(3)門診病歷和出院記錄原件及復印件
(4)醫療費用收據原件
(5)費用明細清單
(6)必要的病史資料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農村醫療救助的意見》五、醫療救助問題說明。
(壹)醫療救助對象申報的醫療救助費用為合作醫療補助後壹個合作醫療運行年度內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累計自負部分。
(二)申請醫療救助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出院記錄,新農合證明,醫療診斷書,醫藥費收據,必要的病史資料。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相關文件。
3.社會互助證明。
(三)審核發放醫療救助費用時,應當剔除下列費用:
1,普通門診費用;
2、合作醫療報銷費用;
3、慈善部門和社會各界互助給予的救助資金;
4、其他不予救助的費用。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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