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無論欠多少錢,只要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且訴訟符合要求,法院就必須受理。對於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法院受理當事人起訴後,將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
如果不還所欠的錢,雙方之間是民事法律關系,雙方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兩種:雙方協商,第三方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二,別人欠了錢,還能起訴嗎?
別人欠錢可以起訴。債務糾紛訴訟是壹種民事訴訟。對於壹些對方難以處理或者用其他方式難以解決的復雜案件,債權人可以選擇訴訟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