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別人錢還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不按約定償還債務的,債權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借款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賣財產等強制執行措施,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這種行為可能構成違約,違反了合同義務,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債務還可能涉及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合同受法律保護。如果違反合同約定不償還債務,債權人(即債權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債務。這些法律手段可能包括起訴、仲裁或調解。債務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查封或者扣押財產的方式追償債務。
總而言之:
欠別人錢還是違法的。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借款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法院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壹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壹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壹百零九條規定:“壹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貨幣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