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文件。
第二,必須有關於債務人的明確信息。
第三,要有可供執行的債務人財產清單。
第四,要註意行動的時效。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壹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從債務到期,對方拒不支付之時起算,為三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