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新聞媒體上發布欠稅公告,並將欠稅情況納入信用檔案。
2.額外的滯納金將在原來的基礎上收取。
3.如果納稅人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稅款,稅務機關將對他處以壹定的罰款。
4.收取並停止提供發票。本條僅針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5.強制執行。逾期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采取凍結賬戶、查封財產等措施。
6.停止出境。對未結清稅款和滯納金、未提供擔保的納稅人,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7.采取上述措施後,納稅人仍未追繳欠繳的稅款,構成逃避追繳欠繳稅款罪。數額在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3條
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未繳的稅款,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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