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債務不能償還的,債務人可以與債權人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約定以購房價款抵銷債務,構成債務抵銷。妳可以因為不能清償債務而用房產抵債,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簽訂的協議並不能有效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反而會給債權人進壹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造成法律障礙。司法實踐中均取得房屋所有權,但以房抵債不同於買賣房屋,債權人的法律地位也不同於房屋購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物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交存抵押權人。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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