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公開資料,GMP是英文單詞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s的縮寫,由美國天普大學的6位教授撰寫並制定。歐美發達國家在六七十年代以法令形式頒布,要求藥企廣泛采用。1963在美國首次實現。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和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藥品生產中汙染、交叉汙染、混淆和差錯的風險,確保持續穩定地生產符合預期用途和註冊要求的藥品。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縮寫,中文意思是“良好制造規範”。世界衛生組織將GMP定義為指導食品、藥品和醫療產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法規。
GMP是壹套適用於藥品、食品等行業的強制性標準,要求企業在原料、人員、設施設備、生產工藝、包裝運輸、質量控制等方面符合衛生質量要求。,並形成壹套操作規範,幫助企業改善衛生環境,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加以改進。總之,GMP要求藥品、食品等生產企業具有良好的生產設備、合理的生產工藝、完善的質量管理和嚴格的檢測體系,以保證最終產品質量(包括食品安全衛生)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第三條本規範作為質量管理體系的壹部分,是藥品生產管理和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藥品生產中汙染、交叉汙染、混淆和錯誤的風險,確保持續穩定地生產符合預期用途和註冊要求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