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判斷傷殘等級,分為壹至十級傷殘。傷殘等級標準沒有統壹的鑒定標準。對象不同,原因不同,導致傷殘鑒定標準不同。
十級傷殘鑒定標準如下:
1,面部瘢痕、植皮、色素沈著或異物脫落> 2cm;
2.瘢痕總面積小於5%,但≥1%;
3.外傷後受傷節段腰痛的脊柱骨關節炎,50歲以下者;
4.沒有做過手術的椎間盤突出的孩子;
5、壹指除拇指外,任何手指遠端指間關節斷開或喪失功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九條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壹百八十條同壹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確定相同數額的死亡賠償金。第壹百八十二條侵犯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按照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給予賠償;侵權人遭受的損失和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侵權人與被侵權人未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第壹百八十七條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成的,補償費壹次性支付;壹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侵權方有權請求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