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搶劫罪只需要搶劫罪構成犯罪,不需要達到特定數額。沒有加重情節的,基本搶劫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搶劫罪是指行為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迫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管人或者持有人立即交出財物或者立即取走財物的行為。
實施搶劫的犯罪分子,其應受刑罰的輕重與行為人造成的危害和犯罪情節有關。壹般情況下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相關規定,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犯罪行為,依法應當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發生入室盜竊、搶劫公共交通工具、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冒充軍警人員搶劫、持槍搶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物資的,對行為人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入室盜竊;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械搶劫;
(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災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