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僑聯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梁和紐帶。歸國華僑聯合會是國家壹級人民團體,是全國統戰部的組成部分。各級歸國華僑聯合會與同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享受同等待遇。
2.《歸僑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中國歸僑聯合會和地方歸僑聯合會代表歸僑、僑眷的利益,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僑聯的性質決定了為華僑服務是根本宗旨,僑聯的基本職能是“群眾工作、參政議政、維護華僑利益、海外交友”。
中國僑聯的前身是延安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和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籌備委員會,是伴隨著華僑頻繁回國參加革命和建設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
中國民主革命初期,愛國華僑以各種方式積極參加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所以孫中山先生稱贊“華僑為革命之母”。從那以後,壹批又壹批的海外華人回到了中國。為廣泛團結和聯系海內外華僑,為祖國和家鄉多做貢獻,歸僑在廣東、福建、上海等地自發組織了各種社會團體。這是壹個早期的歸國華僑組織。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海外華人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