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條債權債務。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990條人格權的定義。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隱私權。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壹百六十四條侵權責任的調整範圍。該部分調整因侵犯民事權益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壹百六十五條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