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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用的“法”叫什麽?

秦朝有很多法名,如法、律等。其中,法律名稱的使用很多。讓我們來看看它們:

秦律:又稱秦律、法,是用法律來決定人和事,用於人際關系和國家政治生活的總稱。它是中國古代第壹部成文法典,規定了法律的主要內容和法律遵循的基本原則。它是中國現存最早的成文法典,秦律在當時被稱為“秦律”。

秦律是從先秦經典《左傳·弓玄十五年》開始以法令形式制定和實施的單行法律制度。它有壹個明顯的特點,就是重權輕法,重刑為主。既適用於“國家大事在於崇和榮”和“非戰之罪”兩種情況,又具體規定了“罪”;適用於王公大臣之間簽訂的基於秦律的各類條約。

它規定了從諸侯國獲取土地和進行經濟活動時必須遵守的壹系列規章制度。秦朝滅亡後,“法”作為壹個歷史名詞使用。但不能用在法律上,因為漢代以後的壹些法律屬於私法範疇,需要向公眾解釋和說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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