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工資怎麽發?
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支付辦法如下: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工資高於產假前的,用人單位不得扣繳。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不得減少。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包含績效工資的,享受績效工資。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依照法律和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給予產假六十天,男方給予護理假七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