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費征收、使用和管理規定》。
第二條各收入層次會員每月繳納的團費為:月工資收入(稅後)低於2000元(不含2000元)的,繳納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上繳數為收入數乘以2‰,用四舍五入法四舍五入(即直接去掉小數點後的數值)。比如工資收入5000-5499元,就交10元)。最高工資20元。
第五條農民團員每月交納0.2元-1元的團費,具體數額由省團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學生會員、下崗失業會員、靠養老金或救濟金生活的會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會員,每月交納團費至0.2元。